2020年4月-6月,天津生态城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委托,遵照國家和天津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導則要求,對津南區蘆莊子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津南區蘆莊子地塊位于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柳林地區,調查面積49691.52m2,四至範圍:東至柳林公園地塊,南至國盛道道路邊線,西至柳林公園地塊,北至柳林公園地塊。根據《天津海河柳林地區02-12單元(部分)控制性詳細規劃》,蘆莊子地塊規劃為公園綠地(G1)及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
初步調查階段,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布設點位,共布設土壤采樣點17個,總體密度達到56×56m,送檢指标包括pH值、7種重金屬、27種VOCs、14種SVOCs和石油烴(C10~C40)以及10種農藥類指标;地塊采樣專業判斷布點法,共布設地下水監測井7個,送檢指标包括pH值、7種重金屬、35種VOCs、11種SVOCs和石油烴(C10~C40)。
初步調查階段,通過對地塊内土壤、地下水樣品檢出的各項數據與相應篩選标準進行對比發現,本地塊内土壤中7種重金屬指标、21種VOCs、13種SVOCs、17種有機氯農藥類和TPH(C10-C40)等指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土壤中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順式-1,2-二氯乙烯、氯仿、乙苯等VOCs指标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地塊内地下水中pH值、7種重金屬指标、21種VOCs、14種SVOCs、14種有機氯農藥類和2種有機磷農藥類等指标滿足相應的水質标準限值。1,1-二氯乙烯、順式-1,2-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等6種VOCs和TPH(C10-C40)檢出值超過相應的水質标準限值。經過初步調查結果篩選得知,本地塊為污染地塊,需要開展詳細調查。
詳細調查階段,共布設土壤采樣點43個,共采集327個土壤樣品(不包含平行樣)。詳細調查階段,增加布設地下水點位9個,均建立叢式采樣井,并補充初步調查點位深井點位6個。因此,地塊内初步調查和詳細調查共布設地下水采樣點位16個,詳細調查階段各樣品主要送檢VOCs、TPH(C10-C40)等指标。
詳細調查階段,土壤中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順式-1,2-二氯乙烯、氯仿、乙苯等VOCs指标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地塊内地下水中1,1-二氯乙烯、順式-1,2-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等6種VOCs和TPH(C10-C40)檢出值超過相應的水質标準限值。
綜上,本地塊為污染地塊,不滿足開發為公園綠地(G1)、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的用地需求,應進行下一步風險評估及修複工作。